2.3.2 环境因素与精神疾病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精神分裂症的发生有较高的遗传度,但环境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发展、严重程度、表现特点、病程及预后等方面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引发精神疾病的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三方面。
(1)自然环境因素:空气污染、嘈杂声音等可使人们长期处于烦闷、兴奋或焦虑、抑郁、不安等状态下,易患心身疾病、神经症、精神障碍等;强烈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多迅速引起短暂或持久的精神障碍。
(2)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应激性生活事件、情绪状态、人格特征、父母的养育方式、社会阶层、社会经济状况、种族、文化宗教背景、人际关系等。不良的社会因素会对正常的免疫系统、大脑皮层功能及内分泌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可能是引发精神障碍的物质基础。社会因素在精神障碍的发生中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社会环境因素,成为多种精神疾病发病的主导因素[5,6]。此外,心理和社会因素还可以影响精神障碍和躯体疾病的发生、发展,特别是在躯体疾病的发生、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如心身疾病。(https://www.daowen.com)
①应激与精神障碍:生活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生活事件,而这些生活事件常常是产生个体应激反应的来源。个体应激主要来自以下生活事件,如恋爱婚姻与家庭内部问题、学校与工作场所中的人际关系等。此外,个体应激的另一重要来源包括: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共同问题(如战争、洪水、地震、交通事故、种族歧视等),个人的某种特殊遭遇(包括身体的先天或后天缺陷),某些遗传病、精神病、难治性疾病,被虐待、强暴、遗弃等。除外来的生活事件外,内部需要得不到满足、动机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受挫后,也会产生应激反应;长时间的应激则会导致神经症、心身疾病等。
②人格特征与精神障碍:人格特征是指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的总的情绪和行为特征,此特征相对稳定并可预测。其主要受家庭环境因素和自身因素影响。家庭环境因素包括父母的言行举止、教育方式(溺爱、过严或者放纵)、性格等;自身因素包括性格特点、教育程度、生活水平、自我期望、心理素质、社会地位等。容易使人出现抑郁、焦虑、紧张、孤独、幻听、妄想、自卑、自罪等症状。目前,研究者普遍认为精神疾病是在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发生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