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 体育赛事竞赛相关人员管理与服务

9.2.5 体育赛事竞赛相关人员管理与服务

体育赛事竞赛工作涉及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官员、志愿者等多种不同性质的人员,对这些人员应实行分类管理。

1)体育赛事竞赛运动员管理与服务

运动员是竞赛活动的主体,也是竞赛管理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和重点服务人群。对运动员有效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有助于运动员在比赛中竞技水平的发挥,从而提升体育赛事核心产品的质量。

对运动员的管理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①运动员的注册与报名管理与服务。

②运动员的交通管理与服务。

③运动员的食宿管理与服务。

④运动员的竞赛管理。

2)体育赛事裁判员、技术官员管理与服务

体育赛事的裁判员、技术官员是保障竞赛工作顺利进行和比赛公平公正的重要力量。因此,对裁判员和技术官员的良好管理和服务是竞赛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裁判员、技术官员的管理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①裁判员的选拔、任用和资格审查。

②技术官员的沟通联络。

③裁判员、技术官员的食宿服务。

④裁判员、技术官员的交通和通信服务。

⑤裁判员、技术官员的服装、装备提供服务。

3)体育赛事竞赛志愿者管理与服务

志愿者是体育赛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辅助力量,竞赛工作同样离不开志愿者的协助与支持。体育赛事竞赛志愿者,是由赛事组织者面向社会或特定人群招募的自愿参与体育赛事的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无偿提供服务的各类人员的总称。

对志愿者的管理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①志愿者的招募与遴选。

②志愿者的分工与培训。

③志愿者的岗位配置与协调。

④志愿者的监督与评估。

⑤志愿者的保障与激励。

⑥志愿者的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