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致谢与表彰

10.3.1 致谢与表彰

体育赛事收尾阶段,应该由赛事组织者向体育赛事运作管理的外部机构及人员致谢,而对赛事运作内部机构及人员也应表示感谢并予以表彰。这样做的意义在于:维系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关系,保持运作管理机构的良好形象,肯定内部工作人员的价值与成就,激励他们在将来的工作中更加努力。

致谢的对象通常包括主办单位、政府部门、媒体记者、赞助商、捐赠者、志愿者等为赛事提供了支持与帮助的个人、组织和机构等。表彰的对象包括直接参与赛事运作的机构及个人(图10.7)。

图10.7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总结表彰大会

致谢与表彰的方式多种多样,并非一定要有过度花费,应该从赛事的规模、规格、预算以及致谢与表彰的对象等多方面进行权衡和考虑,加以选择和创新。比如,对志愿者的表彰更倾向于荣誉而非物质,设计独特、制作精美,并且有赛事主办单位高层领导签名的致谢信或者奖状便是一种向志愿者表达衷心谢意的良好方式;对于赞助商不妨举行一次有主办方高层领导及当地政府官员出席的隆重的商务酒会或者宴会,在致谢的同时也有利于增进彼此的关系,为将来可能的合作打下基础;对于工作人员来说,轻松的聚餐或者晚会有利于消除长期以来紧张工作的压力,赛事组织者给予工作人员正面、积极的工作鉴定、表彰决定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能更好地激励他们投入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无论是何种方式的致谢或表彰,要想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关键在于致谢及表彰对象感到自身有价值、被认可、受重视、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