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述
2026年03月15日
第二节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这个概念,是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在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另一位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在1842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个概念,并且发展了摩莱里的经济法思想,对未来的经济法做了设计。然而这两部著作中所称的“经济法”并不是指法,而是指社会运动的规律,是两位空想者设想的未来理想中公平分配财富的原则和方法。在德国,19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法”一词,现代经济法的术语即由此出。[19]1916年,德国法学家赫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建立起来的魏玛共和国,颁布了直接以经济法命名的《煤炭经济法》和《钾盐经济法》。之后,1922—1924年在德国出版了不少以经济法为题的学术专著和教科书,如鲁姆夫的《经济法的概念》、赫德曼的《经济法基础》等。与此同时,经济法的概念也传入当时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应当说,这个时候的经济法才有了较为完整的含义。[20](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