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司减资

四、 公司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案例分析2-11

甲、乙、丙三家公司拟合并为A公司。2020年4月10日,甲、乙、丙三家公司的股东会分别通过合并决议。在公司合并前,甲公司欠下丁公司10万元未偿还,乙公司欠丙公司20万元未偿还,B公司欠丙公司10万元未偿还。

1.公司合并的程序是什么?

2.三家公司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3.三家公司合并后应当分别办理哪些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