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的价格评估
1997年,以马里兰大学的生态经济学家罗伯特·科斯坦萨(Robert Costanza)为首的一个研究小组首次尝试对生态系统服务的总价值进行了估计,这个生态系统服务即自然界在世界范围内为经济活动无偿提供资源的全过程,包括供水、授粉等。在《自然》杂志发表的一篇论文中,他们收集了当时为止所有可用的研究成果,估计整个生物圈的整体价值约为每年(平均)33万亿美元。当时,全球GDP约为每年18万亿美元,而研究得出的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几乎达到了它的两倍。研究人员因此受到了极大的激励。当然,他们知道很多人会认为,“对生态系统估价既不可能,也不明智”,而且“我们不可能对诸如生命、环境美学或长期生态效益等‘无形的事物’赋予价值”。但他们的结论是,由于缺乏明确和透明的评估,生态系统将继续在政策决策过程中被赋予“很少的权重”,而最终危及“人类在生物圈中的可持续性发展”。2002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一项后续研究中,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全球自然保护的净收益(以净现值衡量)远远超过成本,二者之比达到100比1。投入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中的每一美元,都会产出100倍的经济效益。从投资角度来看,从没有金融泡沫或投机衍生品可以产生这么多钱。正如一些评论家所言,“就算是在9月11日之前令人陶醉的网络热潮时期,这样的数据也足以使每一个当日交易者感到眩晕”。但这些数据的背后是什么?
正如SEEA框架的演变所证明的那样,自然资本的估值方法充满了谬误和风险。当分析领域扩大到包括无穷无尽的各种生态系统服务时,这些问题就更加复杂化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仅仅要衡量某些部门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如SEEA所做的那样),还要(且更重要)衡量它们对人类福祉的整体影响。科斯坦萨和他的同事们在关键研究中承认了“生成这种评估固有的概念性和经验问题”。他们的方法难免过于简单了。他们以地球上类似气候条件的地区划分生物群落,然后计算16种生物群落中17种资源设施的每公顷平均值,再将该值乘以地表总面积。当结果呈现给大家时,很多数据无法找到。例如,在他们的论文中找不到对沙漠、苔原、冰岩和农田等区域重要生物群落的估价研究。他们还指出,做估值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静态快照”的出现,而自然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相互依赖的非线性系统。此外,货币化框架假定在“生态系统响应函数中没有明显的阈值、不连续性或不可逆性”,但事实“几乎完全不是这样”。
还有一些关键性的规模问题限制了生态系统服务货币化研究的政策和社会影响。以33万亿美元这个数据为例,对普通公民或决策者来说,这究竟是高还是低?即使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也很难回答。尽管有些人可能会难以理解如此巨额的金钱(就像他们难以捉摸全球经济的规模一样),但仔细考虑,这个数据实际上可能非常小。如果自然的价值相当于两倍的全球GDP,那么一些人可能会得出结论:在最坏的情况下,如果生态系统完全崩溃,那么发展三倍的世界经济就足以取代所有自然资本。如果所有的工人都能制造出三倍数量的产品,所有的公司都愿意承诺三倍的生产目标,那么人类就可以没有自然。我们可以成功将降雨、授粉、水资源等取代。这样就形成了什么都不缺,而且非常便宜的自然救助。这可能吗?我们中的许多人会在这样的想法面前退缩,因为我们会认为这些推理只是某种经济上的妄想,或者彻底的政治疯狂行为。两倍于全球经济?即使认为生态系统服务是全球经济的三倍、四倍、五十倍,仍然是它的无限大价值的愚蠢低估。就是这样。然而,无限大的计算永远不会引发政策改革。它只会成为一种通用的说法,而不会在实践中起什么作用。通常情况下,当数据比我们的日常经验所知大得多时,我们无法掌握它们的实际大小。当数据太大,无法理解时,就不太可能改变什么政策。但当它们相对较小时,就存在相反的风险。
由于这种不可避免的估值困境,许多评论者认为,将生态系统货币化的目标(或者我们常说的是,为无限大的价值制定价格)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是不明智的。在对生命、环境美学或长期生态效益等“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功利计算中,有显而易见的可疑性。从研究小组在《自然》杂志发表论文以来,许多生态经济学家对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方法的各种技术方面都提出了质疑,特别是对分散的调查和重置成本估算的依赖,而这种依赖会进一步受到重复计算风险的影响。
生态系统的货币化有多种方法。其中一些通过跟踪相关市场的价格来间接评估环境“货物”的价值。例如,用住房价格的特征方法来估计当地环境质量的价值。以两幢公寓为例,假设它们的大小和质量大致相同,但一幢位于公园附近(因此更昂贵),而另一幢不在公园附近。那么公园的估计价格是多少呢?要用基于两幢公寓之间价格差异的算法来回答这个问题。同样地,游客的旅游成本已被用作休闲度假场所价值的代表,而那些试图保护自己免受环境风险所花的费用(例如喝瓶装水、医疗开销等)也会被用于货币化生态保护的价值。然而,大多数的方法显得更“直接”,它们遵循所谓“支付意愿”(WTP)原则的概念框架,通过调查研究,试图基于潜在买家获取某些商品的意愿来估计价格。许多真正的环保主义者并不赞成“支付意愿”原则,它是在市场研究中开发的,并最终被大公司普及,作为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估量决定价格的主流方法。公司通常采用“支付意愿”原则来制定最优的定价策略(从而打败竞争对手,增大市场份额),预测市场对价格变化的反应,对需求函数建模,并衡量品牌对特定产品的附加价值,与无品牌基准产品作对比。其根本原则是,当我们买东西的时候,我们的评估是建立在一系列“客观”和“主观”的参数上的。客观参数包括功能、新鲜感、实用性等。主观参数包括合意性、社会地位,毕竟并不是我们购买的所有东西都具有使用价值。此外,我们的购买行为并不是在封闭状态下进行的,而是以惯例和期望为特征的复杂社会动态的一部分。我们的支付意愿建立在所有这些参数上,当市场价格等于(或接近于)我们的标准时,我们可能会进行购买。这就是为什么公司都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消费者的偏好。他们会收集人们购物习惯的数据,他们想知道我们在上网时搜索的东西,以及我们喜爱的物品。如果他们能在我们的脑门上看到我们的支付意愿,就能设定相应的价格,使销售额猛增。然而,在他们的营销策略中,他们并不是简单地、被动地猜测我们愿意为特定商品支付多少钱。他们正在积极影响我们的心理估值过程,主要的方法是广告和品牌推广。他们希望我们的支付意愿能够反映他们的期望和利润率。在这种持续的相互交流中,衡量支付意愿既是一项启发式任务,也是一场心理战。
对支付意愿的测量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基于显示偏好和基于陈述偏好。第一类方法中,我们发现在像维克瑞(Vickrey)拍卖[2]这样的实验中,参与者在不知道其他出价人估价的情况下提交密封投标,与在线委托代理拍卖很相似,尤其是eBay推广的拍卖类型。在这些实验中,成功的投标人会被要求以投标价格购买商品,尽管实际价格会被设于第二高价(第二价格拍卖)。还有一项类似的实验是让参与者同时提交报价,其中销售价格从零到一般商定的最高价格之间随机抽取。出价大于销售价格的投标人会收到一个商品,但只支付相当于销售价格的金额。这两种拍卖机制都旨在鼓励参与者展示他们真实的估值,这是经济学家普遍定义的激励相容性原则:由于他们对拍卖商品的购得不是基于最高投标价格,参与者就不会对拍卖过程进行投机冒险(出价过高)。
在第二类方法中,我们发现了基于调查的测量方式,参与者被要求对某些项目(如偏好结构)的支付意愿进行排名,或直接确定最小—最大的价格幅度。在某些情况下,有限的资源和时间限制会使焦点小组更适合运用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例如实验和调查。在这方面,专家判断成为“评估顾客支付意愿的启发式方法,并提供对不同价格水平的通用需求估计”。事实上,人们普遍认为,衡量支付意愿的调查手段存在根本性的问题和不确定性。受访者并没有受到激励来展示他们真正的喜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考虑在其中发挥作用。例如,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声誉效应”而倾向于夸大价格,会以此不让自己显得“小气”。相反,他们也可能会试图人为地降低价格,因为很多人认为他们的角色是“认真的买家,应该帮助起到调低价格的作用”。买家几乎没有估计产品价格的能力,特别是当某种购买并非高频率时,一旦受访者知道了实际的市场价格,他们填写的支付意愿就会突然发生变化。对个人的调查往往会导致矛盾,甚至相反的结果。此外,市场研究人员也意识到,假设定价与实际购买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分歧:即使受访者透露了他们的支付意愿,这也无法自动转化为实际的购买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决定产品的具体价格是否可以接受会比直接指定价格来得容易。那些显然不重要的方法工具,例如封闭式问题(受访者在调查者列出的价格中进行选择)或开放式问题(受访者必须提出自己的估计值),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不出所料的是,封闭式二元选项问题(也就是只有两个选项的二选一问题)更容易产生可靠的结果。在间接调查中,同样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受访者会被展示不同价格的商品外形,并被要求表明他们是否会以该价格购买商品。这种调查在受访者中呈现出了非常不一致的结果。
估算支付意愿的各种困难,在传统营销领域都很常见。特别是当市场不存在的时候,情况会变得更为复杂,就比如生态服务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估算过程必须通过所谓的条件价值评估法进行模拟:并非通过设定价格来估计买家的支付意愿,而是用支付意愿来估量价格。因此,如果没有实际价格来检验调查结果,那么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就会成为自然环境事实上的价格。首次发布该方法的参考文献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研究人员在其中提到了基于支付意愿的调查可能性,以测量预防水土流失所能获得的金钱“回报”。然而直到20世纪60年代,条件价值评估法才开始被更加系统地用于各种主题的研究中,从自然保护区的价值评估,到狩猎水禽的权利研究,以及捕鸭许可证的价值研究等。条件价值评估法也开始在非环境问题的研究中受到应用,例如降低心脏病发作死亡风险的政策、预防呼吸系统疾病和改善杂货店的价格信息。
20世纪80年代,条件价值评估法也被应用于政策改革,特别是在自然灾害评估领域,引发了学术界和商界的激烈争论。一个有趣的案例是1980年《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的制定,它也被简称为CERCLA,更常见的名称是《超级基金法案》。该法案规定,当作为自然资源托管人的公司对自然资源(包括湖泊、溪流、森林、海湾、沼泽、陆块等)造成破坏时,美国政府机构有权起诉它们。法案中还规定,条件价值评估法不仅可以用来估量对使用者造成的直接损害,还可以用作评估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随后,在1989年3月,巨型油轮“埃克森·瓦尔迪兹”号在阿拉斯加州威廉王子湾的布莱礁搁浅,原油泄漏量达到1100万加仑,造成了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环境灾难。在该事件引起公愤后,美国国会通过了《石油污染法》,条件价值评估法也首次纳入了诉讼领域。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的任务是确定使损失货币化的方法,由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和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领导的蓝绶带专家小组审查了条件价值评估法的优缺点。美国石油和矿业部门支持的大多数商业协会都反对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合法性,他们认为这种“主观”方法只能用于支持广泛性监管和大额损害赔偿。令他们惊讶的是,事实并非如此。蓝绶带小组对条件价值评估法做出了不冷不热的认可,对其未来的使用设定了许多参数。此外,顾问之间的意见差异导致政府机构对“埃克森·瓦尔迪兹”号的诉讼案只能庭外解决,得出的赔偿金额为11.5亿美元(而平均估计的损失总额达到了近30亿美元)。埃克森公司自身资助了几项“反向研究”,最初是为了质疑原告委托估价的可靠性,后来则影响了专家使用的方法和技术。自那以后,在生态损害评估中应用条件价值评估法的研究都受到了石油工业的很大影响。
不用说,条件价值评估法引起的争议不仅仅因为其潜在的政治化倾向,还因为其明显的概念性问题。如果市场研究人员承认估计传统市场商品支付意愿的本质性困难,那么毫无疑问,在调查不熟悉的商品和概念(如生态系统服务的总经济价值)时,问题会进一步复杂化。通过“总经济价值”概念,经济学家得以理解使用价值、非使用(或存在)价值和选择权价值的结合。使用价值是经济学中的一个经典概念,它表示人们使用特定商品时获得的效用(通常是为了实现其他特定目标,但也不完全是这个目的)。一把锤子的价值就相当于我实际上能用它来做什么。作为一种工具性概念,使用价值对木材、鱼、石油、水等自然资源的估值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以被转化为建筑材料、食品和能源。然而,自然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它特定的用途上,它也有其内在的非使用价值。从欣赏日落或壮观的景色得到的愉悦感不是因为人们能够使用它,而仅仅是因为它的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非使用价值也被称为存在价值)。最后,大自然是具有多种应用的实用源,其一部分作用目前可能还不为我们所理解或知晓。所以,它的整体价值不仅包括了使用性功能和非使用性功能,还包括它的潜在用途。这就是成本效益分析师所称的选择权价值(或期权价值),表示通过对资源的保存,未来可能会获得的效用。
这些不同(且互补)的价值定义不仅在概念性角度相关。它们也有重要的政治(和法律)性牵连。以环境损害诉讼案件为例,尽管算作使用价值的损害仅能由因特定生态系统退化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人进行索赔(例如降水量减少给农民带来损失,水污染给渔民带来损失,空气质量差给当地居民带来损失),但对于非使用价值和选择权价值来说,理论上每个人都可以要求赔偿(也被称为受到了被动损失)。不要在意衡量生态系统使用价值存在的明显困难,它对人类生活有着根本性但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的影响。但由于主观性问题和认知(以及文化上的)限制,对非使用价值和选择权价值的估计充满了难以克服的复杂性,所以几乎不可能产生任何有意义的估值。例如,埃克森公司委托的一项研究对于法院应用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可接受性提出了质疑,研究发现,在关于保护2000只、20000只或200000只鸟类的调查中,受访者给出了相同的估价答案,这种情况驳斥了受访者能将生态保护准确货币化的能力。相反,可能会有人争辩道,受访者只是在应用他们的常识,他们会认为,无论保护多少鸟类,都算作是一种独立的价值。也许他们认为鸟类的生存是无法定价的,也可能他们根本对此毫无概念。科斯坦萨及其同事认为,受访者“可能并不了解情况”,他们的偏好“可能无法充分体现社会公正、生态可持续性和其他重要目标”。换一种说法:
假如我们真的生活在一个生态可持续、社会公正的世界里,而且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对他们与生态系统服务的联系都有很好的理解,那么市场价格和支付意愿调查都可能产生与现在完全不同的结果,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可能会增加。
在一个短期效用、自身利益和消费被提升为结构性行为准则的社会中,少数实验参与者或调查对象(更不用说所谓的专家焦点小组)可以得出世界自然资本的可靠估值,这一点是值得怀疑的。而且,所有这些方法都理所当然地被视为以人类为中心的评估观点(自然的价值完全由人类能从中获得什么体现),完全无视环境具有内在价值的可能性,这是伦理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经常提出的问题,还忽略了以生态系统为中心和以生态为中心的观点对自然更广泛的影响。正如我们在第三章中讨论到的那样,成本效益分析和经济评估是对问题危险地简单化,很容易误导决策者。即使那些接受货币估值有效性的人也需要认识到,“这些价值存在太多的经验不确定性”,它们“反映了我们对物质世界的有限理解。”事实上,任何自然科学家都会认同,人类并不知道生态系统提供服务的所有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如何随时间变化。评估人员也改变了他们对生态系统作用的看法,因为他们的信息基础发生了变化,社会背景也随着时间发生了变化。
在很多方面,1997年《自然》杂志上的文章和2002年《科学》杂志上的后续研究成果都更像是“政治宣言”,而非科学测量。这两项研究都旨在“激发更多的研究和争论”,几十年来,大自然的估价一直以狭隘的个人效用最大化为主,而这两项研究帮助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些学者意识到他们最初的自然资本估值方法存在矛盾和局限性,他们承诺通过探索新方法来捕捉两个重要的额外目标,即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分配公平性,因为他们意识到“当评估仅仅基于当前个人偏好和效用最大化时,就像在传统分析中做的那样,并不一定会形成生态可持续性或社会公平”。一项具备公平性的评估要求个人在选择偏好时将自己视为团体的成员,而非单独的个人。然而,这就需要一个非常不一样的过程,其中要包括整个社会的公开辩论和协商,以达成“对当前和未来社会(包括非人类物种)所有成员公平的价值共识”。由于评估过程中总是存在赢家和输家,只有当参与者蒙上“无知的面纱”,集体辩论才会有成果,就像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样,每个人在投票时“都对他们目前或未来社会中的个人身份一无所知”。最后,基于可持续性的评估需要全面地评价生态系统服务与全球体系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功能的关联方式。如果我们认为所有物种,无论从人类中心角度来看是多么无趣或缺乏直接效用,都可以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发挥根本作用,那么生态系统的估值就不应该直接引用人类的偏好。长久以来,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运作“就好像他们是整个系统的代表一样”。相比之下,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方法则需要关注对“相关生态经济系统的贡献”以及“为后代选择的机会”的整体评估。不用说,达成这样的目标需要使用完全不同的方法。而且,由于“涉及大量不确定因素”,任何模型在使用中都需要加以预防,“寻找可能的价值范围,小心谨慎避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