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总收入比重份额
2026年06月02日
5.1.2 总收入比重份额
为进一步有效分析各县级公立医院总收入水平中财政补助收入、医疗业务收入和药品收入的贡献程度,表5.2、5.3和5.4分别列出了2011—2017年江西省部分县市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水平占总收入比重、医疗业务收入水平占总收入比重和药品收入水平占总收入比重。由表5.2可以看出,江西省部分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近年呈现下降趋势,如H1和H5在2015—2017年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都逐渐下降。通过观察表5.3、表5.4数据可以发现两个明显的特征:(1)江西省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多数超过80%[2];(2)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约为40%—50%,且多呈下降趋势。这一现象说明,江西省在县级公立医院体制改革过程中,“以药补医”的现象有所缓解,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县级公立医院的运营能力。
表5.2 江西省部分县市县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收入水平占总收入比重(2011—2017)
数据来源:江西省地方县市调研所得数据
表5.3 江西省部分县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水平占总收入比重(2011—2017)
表5.4 江西省部分县市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收入水平占总收入比重(2011—2017)
数据来源:江西省地方县市调研所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