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二、加强高职 学生法制 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法制教育课程建设,假发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是高校唯一一门纳入教学计划,对全体大学生进行专门法制教育的公共必修课程。他不仅以课堂教学的方式,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法制教育的主要任务,而且为学校开展各种其他形式的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因此,加强法律基础课课程建设,要更新法制教育中存在的教育观念滞后、内容僵化、方法简单等问题;要在观念上创新,不能以旧观念看新问题,应根据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为社会培育大批具备法律素质的普通公民;要在教学内容上创新,法律随着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而不断被修订,颁布,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必须反映这种发展和变化;要在教学手段、方式上创新。呆板的、强制性的灌输已不能适应法制教育的需要,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调动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主动性;要贯穿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精神、引导学生对法律价值的关怀为主要任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和科学的法律意识,并自觉指导其行为。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此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重视运用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设备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的纪录片或专题片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西京学院曾经就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西京学院组织动员学生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西京学院的法制教学改革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师资队伍的建设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加强对法制教育者的在职培训,既可以巩固教育者在教育实践中所获得的成果,又可以结合实践、结合教育者教学科研中遇到的新问题,解决教师的困惑,综合提升教师的素质。在职培训应重点提高法制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西京学院根据自身的条件,成立了思政教研室和法学教研室,专门负责学生的法制课教育,并通过试讲培训等方式培养了一支法制教育的兼职队伍,同时,还在校外聘用了一批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职业法律工作者。西京学院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西京学院每年开展心理普查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校园氛围是一种非政府组织的群体行为习惯和群体风气。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态度在群体中存在着类化现象,某种氛围形成后,常常通过暗示、模仿、从众、认同等心理机制,成为学校多数人的共同行为方式,并抑制少数违反集体行为方式的言行。营造校园法治氛围,高校首先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定,使校园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西京学院在制定校园规章时,在不得与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内容上坚持以人为本,程序上公正、公平、公开,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广泛进行讨论。其次,高校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要坚持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学校师生员工毫无例外都要遵守规章制度,决不能对学生严、对教师松,对教师严、对领导松。此外,西京学院积极开展文明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校内广播、网站、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栏等途径传播知识,宣传民主法制,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及处理结果定期通报,对学生爱法、护法、守法的积极表现及时表扬,学生的文明礼貌、法制意识大大增强。(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2016年5月24日某大学派出所接到2016级学生陈某(化名)报案,称有人敲诈他。据查,此案涉及三名在校大学生,王某与戴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两人恋爱期间,女生戴某与同校陈某相识,并经常向陈某抱怨和哭诉与王某感情不和,一来二去在几次接触后陈某喜欢上了戴某,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王某知晓后以陈某给他戴了“绿帽子”,对他的名誉与自尊造成了侵犯为由,与陈某协商,并提出三点建议让陈某任选其一来平息此事:①陈某打断自己的一条腿;②陈某给王某一万元钱作为补偿;③王某招人打陈某5次,每次抵1000元,再另给王某5000元钱。双方协商后,王某一再纠缠陈某,并多次打电话到陈某家中骚扰,严重影响了其学习和生活,终于陈某于2016年5月底向派出所报了案。

图示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1)教育功能。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增强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将法律融入日常生活,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2)导向功能。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1949年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即对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法律是否公正,法律的实施是否有效做出价值判断,从而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这一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为国家强制力仅仅是外部力量,而法律意识则是实现法律目的的内在动力。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内因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图示

急救的原则及程序

(一)急救的原则

意外伤害、突发事件,一般都发生在动荡不安全的现场,而专业人员到场需要十多分钟甚至更长时间。因此,作为“第一目击者”首先要评估现场情况,注意安全,对伤员所处的状态进行判断,分清伤情、病情的轻重缓急,不失时机地、尽可能地进行现场救护。

现场救护目的是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在生命得以挽救,伤病情得以防止进一步恶化这一最重要、最基本的前提下,要注意减少伤残的发生,尽量减轻病痛,对神志清醒者要注意做好心理护理,为日后伤员身心全面康复打下良好基础。

总之,要记住现场救护的原则是:

1.先救命,后治伤

使处于危险境地的伤员尽快脱离险境,移至安全地带后再救治。

2.先重后轻

迅速判断致命伤,对大出血、呼吸异常、脉搏细弱、神志不清的伤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呼吸心搏骤停立即心肺复苏(CPR)。昏迷伤员应注意维持呼吸道通畅。伤口处理一般应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并尽快妥善地转送医院

3.先救后送

现场的伤员须经过急救处理后,方可转送医院。

(二)急救的基本要求

无论是在作业场所、家庭或在马路等户外,还是在情况复杂、危险的现场,发现危重伤员时,“第一目击者”对伤员的救护要做到:

(1)保持镇定,沉着大胆,细心负责,理智科学地判断。

(2)评估现场,确保自身与伤员的安全。

(3)分清轻重缓急,先救命,后治伤,果断实施救护措施。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措施减轻伤员的痛苦。

(5)充分利用可支配的人力、物力协助救护。

(三)急救的黄金时间

医学上把发生伤病后的前4分钟,称为急救“黄金时间”,如果能有更多人掌握科学的救护知识,无疑会在挽救生命时抢得先机。

统计,每年全世界约有350万人死于事故造成的损伤,日常生活中的意外和暴力行为,受伤需治疗的人数为上述人数的100至500倍。而现场急救技能,可用于如交通事故大出血、休克、电击、溺水等情况,在4分钟内如果能及时进行心肺复苏,一般都可救活,这个时间叫救护“黄金时间”;如果超过8分钟,救护的成功率只有5%,超过16分钟基本不能救活,而医院救护车是在接到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按15分钟后医护人员到达预计,多数情况下会错过救护病人最佳时间。

所以黄金救护时间是4分钟

(四)急救程序

1.迅速判断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

在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现场,面对危重病人,作为“第一目击者”首先要评估现场情况,通过实地感受,眼睛观察、耳朵听声、鼻子闻味来对异常情况做出初步的快速判断(如图5-1所示)。

(1)现场巡视。

①注意现场是否对救护者或病人造成伤害。

②引起伤害的原因,受伤人数,是否仍有生命危险。

③现场可以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需要何种支援,采取的救护行动等。

④必须在数秒钟内完成。

(2)判断病情。

现场巡视后,针对复杂现场,需首先处理威胁生命的情况,检查病人的意识、气道、呼吸、循环体征、瞳孔反应等,发现异常,须立即救护并及时呼救“120”或尽快护送到附近急救的医疗部门。

图示

图5-1 判断病情

2.呼救

(1)向附近人群高声呼救。

(2)拨打“120”急救电话,如图5-2所示。电话中应说明4点:

①伤员人数、大概病情及本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法。

②发现伤员所在的确切地点,尽可能指出附近街道的显著标志。

③病人目前最危重的情况,如昏倒、呼吸困难、大出血等。

④现场已采取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心肺复苏等。

注意:不要先放下话筒,要等救援医疗服务系统调度人员先挂断电话。急救部门根据呼救电话的内容,应迅速派出急救力量,及时赶到现场。

图示

图5-2 打电话呼救

3.脱险

(1)排除事故现场潜在危险,帮助受困人员脱离险境。

(2)交通事故需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周围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如图5-3所示,指派专人指挥交通。

(3)将出事汽车引擎关闭,拉紧手刹,并用石块固定车轮。禁止用火或抽烟。即使夜间,也只能凭手电筒或车灯处理事故现场。巡查四周有无被撞击而抛出车外的人,若有,应妥善处置。切勿接触有电流、电线的车辆及物体。

小心保管伤员的财物,清点登记,并找旁证人签字。

图示

图5-3 三角形警告标志

4.伤员分类和设立救护区标志

救护中为减少抢救的盲目性,节省时间,较准确地按伤情进行有组织的救护,快速进入“绿色生命安全通道”,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医护人员的作用,把救护力量投入到最需要救护的伤员身上。

(1)伤情检查。要有整体观,切勿被局部伤口迷惑,首先要查出危及生命和可能致残的危重伤员。

①生命体征。

·判断意识——呼唤伤员,轻拍其肩部,10秒钟内无任何反应可视为昏迷,如表情淡漠,反应迟钝,不合情理的烦躁都提示伤情严重。

·对意识不清者不要随便翻动,以免加重未被发现的脊柱或四肢骨折。

·判断脉搏——触摸颈动脉,判断心跳是否存在,是否变得快而弱(小儿触摸肱动脉)。

·正常脉搏应为每分钟60—100次,搏动清晰有力。

·判断呼吸——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困难、气道阻塞及呼吸停止。正常呼吸为每分钟16~20次,均匀平稳。

②出血情况。伤口大量出血是伤情加重或致死的重要原因,现场应尽快发现大出血的部位。若伤员有面色苍白,脉搏快而弱,四肢冰凉等大失血的征象,却没有明显的伤口,应警惕为内出血。

③有否骨折。

④皮肤及软组织损伤。皮肤表面出现瘀血、血肿等。

伤员分类的等级和处理原则。伤员量大时,必须进行伤情分类,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在救援预案中明确。伤员分四类验伤,I类伤员尽快转送医院及时进行抢救,可明显降低死亡率。伤情分类见表5-1。

表5-1 伤情分类表

图示

(2)救护区标志的设置。可用彩旗显示救护区位置的方法,对于混乱的救援现场意义非常重要,目的是便于准确地救护和转运伤员。不同类别的救护区插不同色彩旗,如表5-2所示。

表5-2 救护区类别的标志

图示

5.伤员转送

紧急情况发生时,发生人员死亡和受伤难以避免。及时运送伤员到医疗技术条件较好的医院可减少伤亡。要切记5点

(1)搬运伤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和搬运工具,如图5-4所示。

图示

图5-4 搬运伤员

(2)在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巧、敏捷、协调。

(3)对于转运路途较远的伤员,需要寻找合适的轻便且振动较小的交通工具。

(4)途中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必要时进行急救处理。

(5)伤员送到医院后,陪送人应向医务人员交代病情及急救处理经过,便于日后的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