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
2025年08月10日
简要说明
1.本部分主要介绍全省及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数,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级情况;按床位数分组的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等。
2.本部分数据来源于四川省卫生统计数据采集及决策支持系统年报数据库。
3.统计分类。
(1)按经济类型分为公立(国有、集体)、民营(联营、私营和其他)。
(2)按主办单位分为政府办、社会办和个人办。政府办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政府机关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3)按分类管理原则分为非营利性、营利性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4.统计口径。
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系卫生行政部门或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数,总数不包括国境卫生检疫所、高等或中等医学院校、药品检验所(室)和由各级计生委批准设立的计划生育指导站(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