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
2025年08月10日
简要说明
1.本部分主要介绍全省及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医用设备和房屋面积情况。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医用设备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等。
2.本部分数据来源于四川省卫生统计数据采集及决策支持系统年报数据库。
3.综合医院各科床位数中所列科室主要依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科室归类原则为:中医医院全部计入中医科,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计入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院全部计入民族医学科,妇幼保健院(所、站)分别计入妇产科和儿科,儿童医院计入儿科,传染病院、麻风病院全部计入传染科,疗养院、康复医院全部计入康复医学科,肿瘤医院全部计入肿瘤科,其他专科医院计入相关科室。
4.房屋面积统计口径和主要指标解释与卫生部制定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