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 模型要求
(1)公路工程信息模型的建立、应用、交付应以模型单元作为基本对象。
(2)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宜选择参数化的建模方法,对无法参数化的可使用非参数化的建模方法。
(3)公路工程信息模型无法使用几何表达的信息,可用属性和文档代替。
(4)当构件中几何精度与属性不一致时,应以属性信息为准。
(5)在满足公路工程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宜采用较低的建模方法。
(6)模型中构件插入的基准点宜是(0,0,0)点或者特征点。
(7)建模过程中可包含超越使用需求的冗余信息,但是输入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冗余信息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