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期的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符合设计需求并考虑施工和运维的需求。
(2)设计期宜搭建统一的协同平台,供工程建设各相关方共享公路工程信息模型。
(3)设计期的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在建立、应用和交付中的坐标系统应与项目地形图坐标系统一致,使用桩号定位。
(4)设计期提交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统计表宜基于公路工程信息模型输出。
(5)模型单元在项目中宜赋予唯一存在的序列码,序列码的制定规则宜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