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留流产的处理

十九、稽留流产的处理

尽早排出妊娠物,注意DIC。

(1)查血常规,血小板计数及凝血功能,做好输血准备。

(2)若凝血功能正常,用雌激素提高子宫肌对缩宫素的敏感性。如,术前口服炔雌醇1mg,2次/d,连用5d,或苯甲酸雌二醇2mg肌内注射,2次/d,连用3d。若凝血异常,应尽早使用肝素、纤维蛋白原,酌情输新鲜血,新鲜冰冻血浆等,待凝血功能好转后,再行处理。

(3)子宫小于12周者,可行刮宫,术中肌肉注射缩宫素,轻柔操作,谨防子宫穿孔,一次不能刮净,于5~7d后再次刮宫。

(4)子宫大于12孕周者,可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或静脉滴注催产素引产,促使胎儿胎盘排出,必要时再行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