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铸件重量公差

二、铸件重量公差

铸件重量公差定义为以占铸件公称重量的百分率为单位的铸件重量变动的允许值。所谓公称重量是包括加工余量和其他工艺余量,作为衡量被检验铸件轻重的基准重量。GB/T 11351—198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规定了铸件重量公差的数值、确定方法及检验规则,与GB 6414—1986配套使用。重量公差代号用字母“MT”(Mass Tolerances)表示。重量公差等级和尺寸公差等级相对应,由精到粗也分为16级,从MT1~MT16。铸件重量公差数值见表14-2。

图示

图14-12 加工余量和尺寸公差的关系

(a)双侧加工;(b)错箱值RMA—要求的机械加工余量

表14-2 铸件重量公差数值 单位:%(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注 表中重量公差数值为上、下偏差之和,即一半为上偏差,一半为下偏差。

铸件公称重量可用如下方法确定:成批和大量生产时,从供需双方共同认定的首批合格铸件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件,以实称重量的平均值作为公称重量;小批和单件生产时,以计算重量或供需双方共同认定的任一合格铸件的实称重量作为公称重量。

GB/T 11351—1989所适用的铸造方法和重量公差等级的选用,与GB 6414—1986的要求相一致,即尺寸公差按CT10级,则重量公差按MT10级要求。一般情况下,重量公差的上下偏差相同。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应在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注明。标注方法如:GB 11351—1989MT 10,GB 11351—1989MT 10/8(斜线左边数字表示上偏差等级,右边数字表示下偏差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