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型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周边环境的要求较高,在进行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文化遗产进行修缮或保护。因此多为股份制经营模式,由政府主导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把控旅游开发的具体方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具体旅游项目的开发。这种经营模式既可以达成政府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带动地方经济的目的,又可以保证企业获利,从而达到带动村民整体增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