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管理机构

一、市级 管理机构

2002年6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成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郊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郊区办”),与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以加强全市郊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郊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郊区办主任由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负责编制郊区市容环卫发展规划,并督促指导郊区(县)编制本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郊区市容环卫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郊区(县)管理部门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的统一管理,对作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督促郊区(县)服务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制定,以及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及重大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协调郊区(县)环境卫生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上海市文明村、镇的建设和检查考核等。至2005年,郊区办协调、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郊区(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规划建设、取缔生活垃圾堆点、改建简易公共厕所,以及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标准编制和日常考核检查等,逐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高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2006—2008年,全面推进村容环境达标建设和“百镇千村”清洁行动,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至2009年,全市郊区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基本达到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