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突出重点地区,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准备
切实做好应急准备防范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实地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降低地震灾害风险。建立全省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量化评比标准,规范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内容。以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为依托,强化成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机制,凝聚防震减灾工作合力,使工作方案“可操作、能应急”。
强化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全省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建设,继续补充现场工作队装备配置。编制市县、中心台《地震现场工作指南》,细化规范基层单位各级别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加强第一响应人等社会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