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职称评聘办法。
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改进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更加注重创新能力,突出评价人才对推动科技进步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台站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部分职称开展直属事业单位、台站分类评价试点。改进科研项目分值设置,激励职工更多争取局外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参与大项目。坚持以用为本,深入分析岗位特点,健全岗位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聘期届满,实行考核上岗,聘期考核优秀者,探索低职高聘;考核较差的,适度进行高职低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