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妥善完成河北永清4.3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河北省地震局妥善完成河北永清4.3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北京时间2018年2月12日18时31分在河北廊坊市永清县(北纬39.37度,东经116.67度)发生4.3级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震后,河北省地震局立即启动三级地震应急响应,及时向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报送震情灾情信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出重要批示。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国地震局局长郑国光,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省委常委秘书长童建明、副省长张古江、时任省长助理江波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中国地震局郑国光局长、阴朝民副局长、牛之俊副局长第一时间到中国地震局指挥大厅指挥。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亲临省地震局指挥大厅指导地震应急工作,与中国地震局局长郑国光进行视频连线,互通有关情况,部署地震应急相关工作;时任河北省长助理江波、河北省地震局局长孙佩卿第一时间带队赴震中开展现场应急工作;河北省政府秘书长朱浩文亲自到省政府值班室值守,通过视频系统指挥调度。河北省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全力做好地震后、春节前这段时间维护社会稳定和最大限度降低地震灾害风险各项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通过和廊坊市委市政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与北京市地震局、天津市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台网中心、中国应急搜救中心、地球物理研究所等中国地震局有关直属单位高效协同联动,及时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地震应急处置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