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人防办、河北省住建厅联合修订《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
根据《2017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制(修)订计划》(冀建工〔2017〕87号)要求,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北省地震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修订内容进行反复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完成了《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DB13(J)/T111-2017)的修订工作。经多次对接,2018年1月2日,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河北省地震局联合发布新版《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的公告,新标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在住建部、中国地震局已分别完成备案工作。
2018年5月25日,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河北省地震局在石家庄市召开全省人防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行动推进工作视频会,对新修订的《人民防空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技术标准》进行宣传解读,并在全省启动人防工程兼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行动,凡符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人防工程将逐步悬挂标志牌,为人民群众防灾避难提供指引。目前,全省利用人防工程开辟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229个,总面积716万平方米,灾时可安置470万人就近掩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