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婷等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关于陈婷等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根据《中国地震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中震人发〔2015〕45号)和《河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办法》(冀震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经所在单位考核通过,认定陈婷、寇海川、郭垚嘉、王加敏、李胜强、王建龙、李振波、郭亚亚、张思远、申炫烨、王慧、刘龙等12名同志具备地震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刘雅洁、凌燕二同志具备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