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思思、刘思宇二同志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关于王思思、刘思宇二同志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根据《中国地震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中震人发〔2015〕45号)规定,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王思思、刘思宇二同志初聘为地震专业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