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解除董一兵聘用合同的决定

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解除董一兵聘用合同的决定

(2018年3月28日)

因董一兵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3月26日解除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