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的优点
2025年10月24日
3.人民民主专政的优点
(1)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被激化。
(2)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它明确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社会基础;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只强调专政而忽视民主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专政的片面性,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3)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领导力量: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基础: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国家职能:都有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历史使命:都要实现共产主义。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的结合。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