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 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一章 概 述

壮族舞蹈源远流长,形式新颖,风格独特,与人民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世代相传,至今不衰,犹如一颗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广西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壮族民间舞蹈基本上源于三个方面的文化传统:

1.源于土著越文化传统的舞蹈

具有代表性的有“蚂图示舞”“ 铜鼓舞”“ 扁担舞” “打砻舞”“舞求”“捞虾舞”“绣球舞”等。这些舞蹈或源于骆越先民的生活、生产方式,风情习俗,或源于土著民族部落的图腾、祖先及神灵崇拜。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受外民族文化影响较少,至今仍保留着浓重的越文化色彩,流传于桂西北和桂西南的偏僻山乡。如天峨县蚂图示节中表演的“蚂图示系列舞”,较全面地反映了壮族先民祭祀、征战、生产和生活的情景,残留着一些母系社会和青蛙崇拜的遗风。其中,某些大型舞蹈场面和舞蹈姿态造型与左江崖壁画的舞人图像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是研究壮族先民图腾文化的活化石。又如流传于桂西南的女巫“舞求”,是一种以神灵附体为特点的小型巫术交感舞蹈。巫婆双手持铜链或天琴起舞,动作灵巧秀美,动律鲜明隽永,形式新颖独特,是比较典型的骆越巫风的遗韵。再如流传于红水河与右江沿岸的“扁担舞”和“打砻舞”,早在唐朝已有记载,它是我国南方稻作文化的产物。还有反映壮族人民爱情生活的“绣球舞”,在宋代古籍中亦有记载。这些类型的舞蹈,目前虽然流传不够广泛,但民族特色浓厚,是壮族舞蹈文化遗产中最为珍贵的一部分。

2.源于荆楚文化传统的舞蹈(https://www.daowen.com)

这类文化形态的舞蹈以流行于桂中、桂西北的“师公舞”和桂南的“跳岭头”为代表。这是一种“以巫扮神”“以舞降神”为基本特征的民间祭祀礼仪,由巫师(师公)戴木制面具扮神作舞,因此俗称“调(跳)神”“调鬼”等。这种舞蹈形式约于战国后期随着楚国版图扩大到岭南北部而传入广西桂北地区。“师公舞”的礼仪和表演形式及内容较好地满足了当地群众希冀丰收、人丁兴旺的需求和愿望,又能适应人民日益提高的审美情趣,很快被骆越先民所接受,并与土著的越文化相互渗透融汇,与当地山歌、舞蹈、民间故事相结合,演变成一种包括舞蹈、民间文学、音乐、民俗、戏剧和巫术宗教等复杂内容的一种“师公文化现象”,在近3000年的历史长河中流传不衰。唐宋之后,又受到道教的影响而逐步形成了“梅山教”这一民间宗教组织,现师公均自称为“梅山教”,奉唐、葛、周为始祖,借用道教的礼仪与科仪法事,为民间符箓祈禳。此外,还供奉许多道、佛教神祇及各自的民族祖神,如桂西北的莫一大王,桂南的谏议侯王,桂中的甘王、冯四、金轮和银轮等。由于所供奉的神灵不同,因此师公舞中的跳神舞蹈也名目繁多,各不相同。一般都以神命舞,如“莫一大王舞”“三元舞”等。其中独舞形式最为典型,但也有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带有一些简单情节、人物的戏剧雏形。其舞蹈动律比较统一的特征是:膝部颤,胯部扭,下身晃,腕部绕。师公舞语汇丰富,动律突出,是壮族民间舞蹈中的一枝奇葩。

3.源于中原文化传统的舞蹈

这类舞蹈丰富多彩,有“龙”“狮”“麒麟”“凤凰”“翡翠”“白马”“蚌姑”“鲤鱼”“白鹤”“花凤”“金鸡”等拟兽舞蹈,“茅山”“僧公”“道公”“舞火猫”等民间祭祀舞蹈以及“采茶”“春牛”等节令习俗歌舞。这些舞蹈传入壮族地区后,得到广泛流行,在逐步演变过程中壮化,成为壮族舞蹈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壮采茶”,不仅可以单独演出,而且还常与春牛、竹马、麒麟等形式结合演出。壮采茶的基本形式虽与汉族采茶大体相同,特点不甚鲜明,但由于长期流传于壮族地区,与当地其他民间舞蹈融合,故而具有壮族文化色彩。其中点扇、翻扇、扭腰、摆头等基本动作,已发展成为壮族舞蹈的基本语汇,并成为壮族舞蹈创作中的基本素材,被舞蹈界所认可。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