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蒸发量评价
水面蒸发量是反映当地蒸发能力的指标,是指充分供水条件下的陆面蒸发量,可近似用E601型蒸发器观测的水面蒸发量代替。水面蒸发量评价系列确定为1980~2000年。
本次评价以覆盖面广,观测标准一致的108个气象站作为主要分析站点,17个有水面蒸发观测资料的水文站作为参考站点,同时,以周边省份部分气象站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所属水文站作为辅助分析站点,共计131个。所选站点均具有完整的20cm蒸发器、年观测资料,其中大同、长治等20个气象站自1995后陆续有非冰期E601型蒸发器观测资料,浍河水库等10个水文站具有年限不等的非冰期E601型蒸发器观测资料。山西省南北之间气温差异较大,冰期起始日大致在每年11月下旬,完全解冻日发生在翌年3月下旬,在此期间,绝大部分具有E601型蒸发器的站点均采用全冰期一段制观测或只有20cm蒸发器观测资料。
本次评价按非冰期(4~10月)和冰期(11~3月)分别确定折算系数。
水面蒸发量的大小一般与温度、饱和差、风速等因素有关,温度高、饱和差大,风速大,蒸发量大,反之则小。依据折算系数的计算结果以及蒸发与气候、地形的关系,将全省水面蒸发折算系数进行地区综合,划分为5个区。5个区的分区情况及折算系数见表3-10。
表3-10 水面蒸发折算系数分区表(https://www.daowen.com)

用各分区冰期和非冰期折算系数,将全省各站20cm蒸发器蒸发量折算为E601型蒸发量,并计算多年平均值,根据点据分布,参照年降水量等值线图,考虑地形、气温等因素,绘制山西省1980~2000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等值线图。
从水面蒸发等值线图可以看出,全省多年平均水面年蒸发量线值的变化范围,大致在900~1300mm之间。
水面蒸发的高值中心,位于运城盆地和中条山以南地区,中心处年蒸发量大于1300mm,除此以外,晋西北保德、兴县、临县以西的黄河沿岸地区,大同盆地的部分县(市),也大于1200mm。忻州市的五台和定襄、长治市的沁县地区是水面蒸发的低值区,中心年蒸发量小于900mm。
将全年分为冰期(12~2月)、春浇用水期(3~5月)、汛期(6~9月)、汛后(10~11月)四个时期进行对比分析。冰期蒸发量较小,占年蒸发量比重小,多年平均全省大部在8%~15%之间;3~5月蒸发量明显增大,占全年的比重在35%左右;汛期和汛后蒸发量占全年的比重,分别为45%和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