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一)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指地表水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该指标表示区域地表水被利用的程度。本次调查评价采用1990~2000年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和1990~2000年多年平均地表水供水量计算。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的时空分布特点,除河道内要保持一定的生态环境用水外,河道外用水为主要供水目标。按地表水开发利用率指标,将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划分为3类:

(1)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大于40%为高开发利用区。

(2)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在20%~40%之间,为中开发利用区。

(3)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小于20%,为低开发利用区,或低难开发利用区。

计算分析结果表明,在扣除黄河干流的提水量后全省1990~2000年多年平均地表水供水量为267503万m3,1990~2000年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88987万m3,全省平均本地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38.83%,其中海河流域开发利用率38.90%,黄河流域开发利用率38.76%,这表明山西省地表水资源总体属于中等开发利用水平,开发利用比较适度,但各水资源分区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很不均衡,永定河区、汾河上中游区、汾河下游区和龙门—潼关区已经处于高开发状态,而大清河、沁河、丹河、卫河的地表水开发利用率很低。

各水资源利用分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情况详见表9-27和图9-7。

图示

图9-7 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图

表9-27 山西省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析表

图示

(二)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评价

地表水利用程度指地表水供水量占地表水可利用量的百分比,通过对地表水开发利用率的分析,反映各水资源利用分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能性。本次调查评价地表水可利用量采用1956~2000年的多年平均值,地表水供水量采用1990~2000年的11年平均值。(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我省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情况,按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指标将我省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划分为3类:

(1)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大于60%为地表水资源高度利用区。

(2)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在20%~60%之间,为地表水资源中度利用区。

(3)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小于20%,为地表水资源低度利用区。

计算分析结果表明,山西省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为51.58%,其中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为52.36%,黄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为50.98%,以上指标反映了山西省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达到中度利用水平,从技术经济和工程条件等方面分析,沁河、大清河、漳河等河流尚有一定的开发利用潜力。

各水资源利用分区地表水利用程度见表9-28。

表9-28 山西省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表

图示

(三)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分析

通过对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和地表水资源利用程度两项指标进行计算分析,全省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上属于中高度开发利用水平。但各水资源利用分区由于受所在地域的差异和开发利用条件所限,各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相差很大。

(1)腹部盆地区。由于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口相对集中,人民生活水平较高,因此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如永定河区、汾河上中游区、汾河下游区、滹沱河区、壶流河区、洋河区、潼关—三门峡区和龙门—潼关区,其中永定河区、汾河下游区、潼关—三门峡区和龙门—潼关区开发利用程度均超过80%以上。其余水资源分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较小,需要对现有供水工程进行加固、配套、改造,提高工程的供水效率,规划建设跨流域调水工程,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

(2)东部山地区。工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基础,人口相对比较集中,该区虽然具有相对丰富的地表水资源,但由于该地区缺乏地表水控制性调蓄工程,总体上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处于中、低度开发利用水平,具有地表水供水工程建设条件,是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区域。如漳河区、大清河区、沁河区及丹河区。

(3)西部沿黄河区。区域工业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农业生产水平较低,人口稀少。该区处于黄河中游段,多为间歇性河流,水土流失严重,河水含沙量大,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差,开发利用难度很大,因此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很低。如卫河区、红河区、吴堡—龙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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