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污水处理回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废污水处理回用

(一)现状废污水排放与利用情况分析

2000年全省污水排放总量为91570.4万m3,其中,工业污水排放量为68658.5万m3,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911.9万m3,分别占总污水排放量的75.0%和25.0%。

据调查,2000年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包括在建污水处理厂)为90.1万m3/d,而实际处理量仅为26.1万m3/d,仅为处理能力的30%,且主要集中在太原市和大同市,这种状况一方面导致了废污水的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另一方面,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被直接引用灌溉农田,造成了地下水污染,并多次出现了损毁农作物、造成减产的事故。

全省水资源分区与现状分区污水排放与利用量详见表11-12及表11-13。

表11-12 各水资源分区污水排放与利用量表(2000年)

图示

表11-13 各行政分区污水排放与利用量表(2000年)

图示

(二)污水处理回用潜力分析

污水处理回用是贯彻“节流优先”原则,实现城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https://www.daowen.com)

根据“节水山西”战略规划,在2010年前,应重点抓好太原、大同、阳泉、临汾、长治等具备5万m3/d以上污水处理规模的工业城市的污水回用项目建设。在满足较大规模工业集中回用的基础上,回供于城镇生活用水的各个方面。到2010年,太原、大同两市的污水处理率要求达到70%以上;其他建制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县城建设污水处理厂,县城平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全省污水利用率要求由现状年的33.0%提高到2010年的40%,2020年、2030年要求分别达到45%及48%。

根据污水处理利用目标,全省2000~2010年污水处理回用潜力将达到6464.5万m3。2010年各水资源分区与行政分区污水利用节水潜力计算结果详见表11-14及表11-15。

表11-14 山西省2010年水资源分区污水利用节水潜力表

图示

表11-15 山西省2010年行政分区污水利用节水潜力表

图示

根据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计算结果,2010年前,全省传统水源开发潜力为14.56亿m3,其中本地地表水8.99亿m3,地下水5.57亿m3;非传统水资源开源潜力2.65亿m3,其中雨水利用2.0亿m3,污水处理回用0.65亿m3。

如果以上开发利用潜力能够按照规划实现,就可以缓解山西省的水供需矛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由于山西省现状地下水超采量已经高达7亿m3,为了压缩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涵养水源,在新增的水源中要安排相当部分用于置换超采的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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