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惯例与术语
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然要面临如下几个重要问题: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货物的交接?在国际货物的运输、交接的过程中,谁来承办进出口清关手续,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及承担相关风险与费用?谁来承担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灭失或损坏风险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时都必须明确。为了简化手续和交易过程,便于双方当事人成交,买卖双方便采用某种专门的用语来表明各自的权利与任务,称之为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价格术语,它是用三个不同的字母缩写来表示交易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的专门用语。
1.主要国际惯例
为了减少纠纷和避免争议,一些国际团体先后制定了一些统一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其中包括:
(1)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O.RULES 1932)。
(2)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定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
(3)国际商会于1936年在巴黎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此规则在随后作了多次修订和补充,于1999年7月出版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目前该通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具影响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
2.国际贸易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根据卖方承担义务的不同,将贸易术语按不同类型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4个组别:
E组:为启运(Department)组术语,本组只有一个术语,即EXW,卖方应在自己的住处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https://www.daowen.com)
F组:主运费未付(Main Carriage Unpaid)组术语,本组包括FCA、FAS和FOB三种术语,卖方必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所指定的承运人。
C组:主运费已付(Main Carriage Paid)组术语,本组包括CFR、CIF、CPT和CIP四种术语。按这些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把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但货物中途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和发运后产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D组:到达组术语组,本组包括DAF、DES、DEQ、DDU、DDP五种术语。按照这组术语成交,卖方必须承担货物交至目的地国家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共包含了四组13种贸易术语,见表8-2,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贸易活动中的风险责任,对每一种贸易术语适用的运输方式也作了说明,其中最常用的有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OB、CFR和CIF以及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CIP、CPT。
表8-2 国际贸易术语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