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3万元用于地方性氟砷中毒防治项目。其中饮用高氟水源筛查和降氟、降砷改水工程监督、检测45万元,高砷水源筛查、高砷水源及地方性砷中毒病情普查53万元,人员培训及督导费15万元。项目经费全部按照项目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