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室内商业步行街一般位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用于连通综合体内购物、餐饮、娱乐等商业经营场所,并形成大型的室内共享空间。福建省各地均已相继建成或正在设计、建设此类建筑。
本标准是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科[2013]26号)的要求,由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编制组针对室内商业步行街及其所在建筑具有建筑空间尺度巨大、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使用功能复杂、结构独特等特点,及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及财产损失严重等后果,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借鉴福建省内外室内商业步行街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经验以及消防工程技术研究机构的相关研究成果,参考国家有关消防设计标准、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电气、灭火救援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等。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的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或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96号,邮编:350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文生 张兴辉 黄春风 连长华
陈秉安 陈汉民 程宏伟 郭筱莹
胡雪彦 史晓军 游素珍 张河文
姚雷鸣 黄文忠 蔡晶菁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倪照鹏 施锦华 陈晓凤 林其昌
洪友白 傅荣生 欧明辉 黄晓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