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沿革
衡水历史悠久。上古时代因地跨黄河,现辖区分属冀、兖二州。饶、昌、武城、武罗均系境内主要封邑方国。春秋时期多归晋国。战国时代为燕、赵之地。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属钜鹿郡。汉代属冀州刺史部,先后设有广川国、信都国和安平国,现辖县市区多为此时建制。
晋代仍为冀州所辖。隋时,南部属冀州,北部属公元596年所置深州。唐代属河北道。宋初冀州属河北东路,深州属河北西路。元初,观州治所移至替县城(今景县城),并于公元1265 年复称景州。此后直至明、清,先后为中书省、京师、直隶省所辖,境内仍由冀、深、景三州分领。(https://www.daowen.com)
1928 年,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同时废道,各县直隶于省。
1937 年“七七事变”后,现辖区分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晋察冀边区之冀中区和晋鲁豫边区之冀南区。1948 年5 月,两边区合并改称华北行政区。1949 年8 月1 日始设衡水专区,属新建立的河北省。1952 年11 月7 日,衡水专区奉华北行政委员会之命撤销,其辖区各县分划给山东省、河北省石家庄专区、沧州专区和邢台专区。1962 年6 月27 日,国务院批准衡水专区复置,下辖11 县。1996 年,国务院批准撤销衡水专区,改设地级衡水市。截至2018 年底,衡水市设2 个市辖区、1 个县级市、8个县,共11 个县级行政建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