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诊断流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诊断流程

(1)血脂异常对象的检出。项目:血清TC、血清HDL-C、血清TG、血清LDL-C[用Fnedewald公式计算:LDL-C(mmol/L)=TC-HDL-C-TG/2.2或LDL-C(mg/dL)=TC-HDL-C-TG/5,但限于TG<4.5mmol/L,TG>4.5mmol/L时须用直接检测法]。如首次检测发现异常则宜复查禁食12~14h后的血脂水平,1~2周内血清胆固醇水平可有110%的变异,实验室的变异容许在3%以内,在判断是否存在高脂血症或决定防治措施之前,至少应有两次血标本检查的记录。

(2)判断血脂水平及类型,有条件者做基因分析。

(3)血管及心脏B型超声检查,胸片,必要时CT检查,了解动脉硬化情况。根据临床上是否已有冠心病或其他部位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及有无危险因素,结合血脂水平,全面评价。决定治疗措施及血脂的目标水平。

(4)分清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脂血症,属后者则诊治其原发病。(https://www.daowen.com)

(5)决定饮食治疗和生活方式调节的方法并给予指导。

(6)决定是否需要药物治疗及药物选择。

(7)防治进程的监测。

饮食与非调脂药物治疗后3~6个月复查血脂水平,如能达到要求即继续治疗,但仍每6个月至1年复查,如持续达到要求,每年复查一次。药物治疗开始后6周复查,如能达到要求,逐步改为每6~12个月复查一次,如开始治疗3~6个月复查血脂仍未达到要求则调整剂量或药物种类,3~6个月后复查,达到要求后延长为每6~12个月复查一次,未达到要求则考虑再调整用药或联合用药种类。在药物治疗时,必须监测不良反应,包括肝、肾功能,血常规及必要时测定肌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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