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清算
2026年01月15日
二、商业
银行系统内资金清算
商业银行系统内不同行、处之间发生系统内往来业务时,往来资金并没有实际划拨,而是通过相互记往来账以反映往来行、处间应收、应付资金的方式来实现收付款方资金的划拨。由于各分支行、处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因系统内往来而导致的相互资金存欠必须及时清算。
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清算是指对由系统内资金调拨、划拨支付结算款项等业务引起的系统内行、处间的资金往来按照一定的清算模式进行实际资金划转的过程。系统内资金清算通过各级行、处在上级管辖行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办理。
商业银行系统内往来与资金清算通常使用各行自己开发的系统内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未建立系统内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划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或由建有系统内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商业银行转汇办理。商业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在支付清算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结算资金和银行内部资金往来清算的渠道,是集汇划业务、清算业务、结算业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