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函业务的基本规定
商业银行开办保函业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循自主经营、授权经办和反担保保障原则。
(2)在向申请人出具保函前,银行应要求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可以是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缴存保证金。
(3)缴存保证金的,保证金必须存入保证金存款账户,并依照《出具保函协议书》的约定,加强对保证金存款的管理。保证金只能用于保证项下的支付,经办行有权拒绝被保证人对保证金的任何支付请求。(https://www.daowen.com)
(4)保函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5)保函期届满或保函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自动失效,商业银行应当要求被保证人将该保函退还。
(6)保函业务按一定的费率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