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情况紧急,产妇未做相关化验检查者,其胎盘不可自行带走,由科室冷藏暂存保管。
2.有胎膜早破的产妇,应与产妇及家属沟通并将胎盘交由医院处置,登记后送病理检查。
3.经检查,产妇有传染性疾病或传染性病毒携带者的,其胎盘具有疾病传染性,必须由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不得自行带回家处置,并由医师向产妇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