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暴力违反法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大学生暴力违反法律

(一)暴力违反法律简述

暴力违反法律一般是指在违反法律的形式中以暴力的特定手段犯下的犯罪类型。目前,国家刑法没有将暴力违反法律归类,只是提供了具体的暴力违反法律形式和评判标准。在我国刑法中,只有第20条第(3)款、第81条第(2)款在无限防卫权和假释限制中提到了暴力违反法律涉及暴力。对于暴力违反法律的界定,很多学者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首先,“暴力”一词以暴力威胁等主要方式出现,表现为使用暴力或其他暴力方法恐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暴力的方法和手段”是刑法法条的客观要素;其次,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暴力,但对罪行的描述表明,违反法律实际上是通过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能够达到暴力程度的手段进行的,如捆绑、殴打、杀害、伤害、禁闭等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故意杀人和以暴力手段蓄意攻击,也是暴力行为;从暴力作为违反法律的客观因素来看,暴力行为是确定构成违反法律各种要素的暴力违反法律的关键因素。因此,暴力违反法律是指以暴力、明显的威胁非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和财产等违反法律行为。

(二)大学生暴力违反法律的特点分析

大学生暴力违反法律通常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2类犯罪,主要表现为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胁迫和侮辱妇女等暴力违法行为。从犯罪的主观意图来看,行为人主观上一般具有明显的犯罪意图并实施了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等犯罪行为;从违反法律手段来看,许多大学生违反法律时都有明显的暴力行为。如果受害者不抵抗时,他们经常能够达到犯罪意图,进而终止继续侵害行为,这时候一般不存在暴力行为,可是当受害者一旦反抗或者表示事后要救济,为了掩盖犯罪罪行,他们往往会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甚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随着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加上现代媒体的不正当宣传,一些大学生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模仿刑事侦查片中的犯罪手段,给大学生犯罪预防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也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多的破坏。本书结合大学生的生活环境与年龄特点对暴力犯罪特点进行研究与归纳,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https://www.daowen.com)

(1)犯罪侵害的对象通常是相识的人 在大学生最典型的各种暴力违反法律案件中,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案件侵害的对象往往是同学、亲属和老师。如吉林农业大学郭立伟杀死了睡在下铺的兄弟,天津医科大学马晓明杀害了他的父亲和奶奶,东南大学孙伟士博士伤害了他恋爱多年的女友,等等。大学生犯罪侵害对象的相关性与大学生日常生活在学校和家庭中的相对固定性有关。同学,亲戚、恋人和老师最有可能与大学生保持联系,他们与大学生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远远高于陌生人。

(2)犯罪动机一般比较简单 大学生的生活圈一般比较单调,这使得他们实施暴力违反法律的犯罪动机也相对比较简单,通常表现为出于报复和性满足的需要。对此曾有学者报道,大学生之所以实施打架、伤人等暴力行为,大约35%是出于大学生心理受到伤害造成的。对于上述行为者,一旦犯罪动机达到满足,他们就会终止犯罪。

(3)激情违反法律比例比较高 激情是一种快速、情绪化和暂时的情绪状态,激情违反法律是违反法律者异常情绪所导致的无法控制的侵权行为。因为大学生所处的年龄段比较特殊,一方面他们的生理已经处于成人阶段,另一方面他们的心理还处于向成人过渡的阶段,这使得他们在平时与人相处时往往比较冲动,尤其是发生矛盾时解决矛盾的方式很偏激,表现为杀人、伤人等,但是事后他们又非常忏悔。所以,大学生激情犯罪者往往主观恶性比较小,对于行为的控制力也比较差。

(4)师生之间的冲突导致暴力犯罪比较多 近年来,师生冲突引发了一系列暴力违反法律。如广东一所大学的一名女学生对自己的辅导员进行袭击;2008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学生袭击了即将上课的教授,导致其抢救无效而死亡,等等。实际上,因师生矛盾导致的违反法律行为一直就有,只不过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微信、QQ等现代化技术使得新闻传播速度加快,更使得因师生矛盾引发的大学生暴力问题达到了舆论的热点。师生关系是大学生在高校必须要处好的关系,这对大学生以后步入社会有非常大的价值。当前,随着高校师生关系日益复杂,因师生矛盾引发的暴力手段也日益多样化,动机更是多种多样,或基于工作纠纷,或基于利益冲突,或基于道德价值冲突等,都值得我们关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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