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谋”和“先胜”的思想

一、“先谋”和“先胜”的思想

关于“先谋”,《虎钤经》中说,“用兵之要,先谋为本”,即事先做好作战谋略。强调谋划战争要首先作好宏观和周密的全程考虑,未战之前要“先谋”,指出:欲谋用兵,要先谋安民;欲谋攻敌,要先谋赏罚等。还要“先定必胜之术”,做到“三和”(和于国、和于军、和于阵)、“三有余”(力有余、食有余、义有余)、“三必行”(必行其谋、必行其赏、必行其罚)。作者指出,如果违背了“先谋”的原则而用兵,那就会失败,“苟有反是(规律)而用兵者,未有不为损利而趋害者也”。这实际上是对《孙子》“庙算”思想的发挥,也是对“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原则在用兵作战中的具体化。关于“先胜”,作者在书中解释《孙子》“胜兵必先胜”时说:“谓先定必胜之术,而后举也。”这是说,“先胜”是指“先定必胜之术”,在战争之前已经胸有成竹,胜券在握。可见,作者提出的“先胜”和“先谋”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