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浦东地区原川沙县、南汇县人民政府均设立综合性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卫生科,负责全面规划与实施包括中医在内的医政与药政管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实施包括中医在内的医疗卫生工作的政务管理,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