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中医药政管理概况

浦东中 医药 管理概况

所谓药政管理,则是按照国家的政策和防病治病的需要,对新药研制、药品生产、经营流通、贮存保管、临床使用和进出口药品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药政法规,销售、使用伪仿药品,以及有害人民健康者进行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医政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药政工作力度大大削弱。1978年2月南汇县卫生局革命委员会改名南汇县卫生局后,药检工作由南汇县卫生局医药管理股负责管理,逐步恢复原来的部分药品检验制度。1980年,南汇县卫生局药品检验所成立,担负起全县的药检工作。对伪药范围(假药、掺假、掺杂、与规定成分不符、含量不足、已失效或变质、假冒牌号等)等违法处理等作规定。加强对各医疗单位药房、药剂人员、制剂的检查督促。2000年,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并首次对医疗器械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2001年7月南汇县卫生局的药品管理职能,移交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汇分局管理。

1965年南汇县公社卫生院自制液剂、片剂多种。至20世纪70年代制剂从煎剂、合剂、糖浆、浸膏、离子水、片剂,发展到针剂、大输液。20世纪70年代后期,每个公社医疗单位均设制剂室,产品一般有数十种之多,供本单位临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