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阶段,出现了多种货币本位制,其历史演变如图1-1所示。

图1-1 货币本位制演变
(一)银本位制
所谓银本位制,就是以白银为本位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又称银单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近代最早实行的货币制度之一。最早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有西班牙、墨西哥、秘鲁,后来西欧各国都相继采用了银本位制。在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政府颁布法令规定:白银为币材,由政府的铸币厂铸造的银币为本位货币,在流通中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银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白银和铸币可以自由输出与输入;纸币和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换银币。银本位盛行了三四百年,即从16世纪到19世纪。各国实行银本位制是顺乎时代潮流,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但到了19世纪末,各国先后放弃了银本位制,采取金银复本位制或金本位制,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银本位制产生了不少缺陷。
(二)金银复本位制
银本位制的主要缺陷是价值不稳。这是因为世界白银的产量继续增加,使得白银的价格逐步下落。在这种情况下,既不利于国内货币流通,也不利于国际收支,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加之银币体重价轻不适合巨额支付,因而许多国家渐渐由银本位制过渡到金银复本位制。所谓金银复本位制,就是以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
金银复本位制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平行本位制
这是指金银两种货币均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的货币制度。其特点是:两种货币的比价完全由市场价格确定。而由于市场商品出现两种价格,两种货币金属自身价值的变动会引起币值和价格波动,导致市场交易的混乱。
2.双本位制
这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金银的比价,两种货币按规定比价流通的货币制度。双本位制解决了商品交换规模扩大同白银价值较低的矛盾。但是,双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在理论上有其缺陷性。因为货币按其本性来说具有排他性和独占性。在法律上承认金银同为货币金属,都是价值尺度,这就背离了货币的这一特性。
3.跛行本位制(https://www.daowen.com)
这是指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银币不能自由铸造,将银币的铸造权完全收归政府,以保持银币与金币的比价稳定的货币制度。这种不完全的金银复本位制,形象地说,金、银好比人的两只脚,银这只脚不健全了,因此这种货币制度运转起来,就像瘸腿的人走路。
金银复本位制的缺陷是:一旦两种货币金属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必然导致货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又称格雷欣法则。
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是在复本位制下,一种货币排挤另一种货币的现象。在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金银铸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通货(即良币),就会被熔化、输出而退出流通界;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通货(即劣币),反而充斥市场。例如金银的法定比价为1∶16,而市场比价为1∶17,那么把金币熔化为金块,把金块按市场比价换成白银,把白银铸成银币,把银币按法定比例换成金币,其结果就可以得到1份白银的利润。所以尽管法律规定两种铸币可以按法定比价同时流通,但实际上,在“劣币驱逐良币规律”的作用下,一定时期内的市场上主要是一种铸币流通。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这一规律首先是由16世纪英国财政家汤姆斯·格雷欣提出的,故以其名字命名。
(三)金本位制
所谓金本位制,就是以金为本位币币材的一种货币制度,又称金单本位制。
最早实现金本位制的是英国。典型的金本位制是金币本位制,其特点是:规定金铸币为本位货币,居民可自由申请将金块铸造成金币,也可将金币熔化为金块;流通中的其他货币可以自由兑换为金币;允许黄金在国际间自由输出、输入。由于黄金的价值比较稳定,使得货币对内对外的价值在特别长的一段时期中保持不变,从而促进了各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货币制度盛行了将近一个世纪,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有的国家才开始废除,因为黄金的产量有限,黄金的储备有限。
金币本位制度被废除以后,实行的是金块本位制。金块本位制的特点是:政府停止了金币的铸造;不允许金币流通,代替金币流通的是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纸币的发行必须以金块为准备;货币的价值与黄金保持等值关系,即1元钱的纸币的价值相当于1元纸币的含金量所具有的价值,人们持有的其他货币不能兑换金币,但可以兑换金块;黄金仍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由于金块较重,价值较高,规定兑换的限额较大,因而不能轻易兑换。如英国规定每次兑换的起点额为纯金400盎斯(约合1700英镑)。
除了金块本位制外,还有金汇兑本位制,其内容与金块本位制大体相同,只是人们持有的其他货币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只能兑换与黄金有联系的外币。这实际上是把黄金存于国外,国内中央银行以外汇作准备金发行纸币流通。也就是外汇虽然代表着并能兑换一定的黄金,但一般到国外去兑换黄金不够现实,因而人们亦称这种货币制度为“虚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盛行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动摇了金本位货币制度的基础,使金币的自由铸造与自由流通,价值符号的自由兑现,黄金的自由输入输出遭到削弱甚至丧失。金本位制全面瓦解,继之而起的则是纸币制度。
(四)纸币本位制
所谓纸币本位制,即一国本位货币采用纸币而不与黄金发生关系。
以纸作为货币有悠久的历史。大多数货币学家认为:中国最早的纸币称做“交子”,始于公元995年即宋朝年间的四川。但以纸为币材,将之确立为一种货币制度是在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之后。
纸币本位制的特点有:纸币的发行不受黄金准备的限制,其发行量决定于货币管理当局实现货币政策的需要;纸币的价值不决定于黄金的价值,而决定于购买力;纸币的流通完全决定于纸币发行者的信用,如纸币的发行者是中央银行,则决定于中央银行的信用;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政府以法律手段强制社会公众接受,保证纸币的流通。
纵观货币制度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货币制度是对货币运动的约束和规范,其中心是稳定币值,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