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的种类

二、融资租赁业务的种类

融资性租赁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种类: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杠杆租赁、维修租赁等。

(一)直接租赁

这是由承租人首先向制造厂商或供货单位选好设备,谈好设备价款、规格等购买条件,然后由租赁部门出资购买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租赁形式。这种租赁的租期较长,一般设备租期为3~5年,大型设备租期在10年以上。在租期内,承租人要承担设备维修、保养、保险和纳税义务。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主要形式,也是目前国内采用较多的租赁形式。

(二)转租赁

所谓转租赁是出租人先作为承租人向其他租赁机构租入机器设备,再将机器设备以出租人的身份租赁给需要该机器设备的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转租赁业务多用于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场合中。当国内的承租人需要租用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时,可先与本国的租赁机构洽谈有关转租事宜,然后由国内的租赁机构根据承租人提出的条件向国外租赁机构承租设备后转租给本国的承租人使用。

转租赁业务中承租人向本国租赁机构缴付的全部租金包括必须向国外租赁机构缴付的租金和向本国租赁机构缴付的业务手续费两种。采用转租赁方式,一般要签订两次租赁合同,承租人一般要支付高于通常直接租赁方式的租金。因此,承租人往往是在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设备时,才选择这种方式。转租赁的特点是:国内租赁机构处于中间地位,兼有双重身份,它既是承租者,又是出租者。

(三)回租租赁(https://www.daowen.com)

回租租赁是指由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资产(如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公司租回来的做法。回租是当企业缺乏现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用的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一种做法。通过回租,承租人能把固定资产变为现金,再投资于其他方面,而同时在租期内仍可继续使用这项资产。此外,企业的利润和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在出售时便可收回。

(四)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又称衡平租赁,是指一个采用“财务杠杆”方式组成的融资性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投资购置设备所需款项的20%~40%,即可在经济上(也仅仅在经济上)拥有设备所有权,同时还依法可享受按100%投资计算的减税以及在利息、加速折旧等方面的优惠。设备成本中的大部分即60%~80%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不可追索的借款,但需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对该项贷款的担保。

杠杆租赁是近十几年来在美国兴起的。这是出租人以少量的资金融通大量的资金,购买几百万美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如飞机、集装箱、工厂、输油管道、海底石油钻井平台、卫星系统等),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租赁形式。杠杆租赁租期一般较长。它是一种融资性最复杂,手续最繁琐的租赁形式。由于价格昂贵,据美国有关资料统计,杠杆租赁的平均金额大约为2200万美元,最低金额为500万美元,最高金融达1.2亿美元。出租人无力单独购置,所以必须以待购的设备作为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力作保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购买设备的贷款购置。

这种租赁形式,租赁公司投资少,并能取得较高的报酬。出租人将这些优惠,以降低租金的形式间接地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也可以从降低租金中获利。因此,尽管这种租赁形式是现代租赁中最复杂的形式,但发展很快,目前在国际租赁中比较流行。

(五)维修租赁

维修租赁是附带服务条件的金融租赁。租金比一般形式要高,但是这种租赁能给企业带来特殊好处。如,这种方式包含了专家的专门知识和技术,减轻了企业的业务负担。设备的检查、维修、上税等多种服务,均可由租赁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