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 噪声污染控制

12.3.5 噪声污染控制

施工过程中应优先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具,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对强噪声设备应采取封闭等降噪措施。

(1)综合应用敏感目标防护、爆破控振降噪、机械工艺降噪等手段,控制施工噪声和振动的影响幅度与时段。

(2)对于敏感水域陆域动物分布区的强振动作业,采用低影响的驱离方式,减少爆破振动对动物的影响。

(3)采用定向爆破、化学静音爆破、预裂爆破、微差起爆等低振动爆破工艺;改进爆破技术,设置缓冲垫层,合理选择爆破器材,合理安排起爆次序、间隔时间等技术措施。

(4)设置隔音围挡等临时声屏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