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主要工作

(一)法治宣传。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3·15 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及平安建设、“6·26 禁毒日”“12·4 法制宣传日”等重点节日,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专职律师深入乡村、企业开展“送法进集会、进工地、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监所”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30 场、校园法治讲座20 场、企业法治宣讲10次,发放宣传资料1.8 万余份,展出展板16 块,横幅41 条,解答法律咨询600 余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在合浦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营造知法、懂法、爱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完善便民措施,简化程序,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2 件,受援人数362 人,其中民事案件266件,刑事案件94 件,行政案件2件。推出公证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实施“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方式,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预约服务。年内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147 件,其中国内民事、经济公证1771 件,涉港澳台公证167 件,涉外公证209 件,接待来访人数约11765 人/次,办证量与上年相比增长9.26%。办证事项30 多种,公证书发往30 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公证文书没有出现瑕疵(没有被公证协会通报过),无任何不良反映的现象。继续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15 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74 个行政村(社区)级均配备有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图示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律师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县司法局 供)(https://www.daowen.com)

(三)坚持履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和训诫教育,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开展上门走访谈心活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举办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班,开展人民调解“精准排查精细化解”专项活动,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深入各乡镇村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和减少民转刑事件,确保不发生群众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年内开展排查活动463 次,预防纠纷331 起,受理民间矛盾纠纷1054 件,调处1054 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040 件,调解成功率98%,涉及调解协议金额262.12 万元。认真开展合浦县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调处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年内共排查出“三大纠纷”30件,调处30 件,调结29 件,调结率96.7%。接待群众来访300 人次,劝止群众上访6 次,大部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

(四)政府法制工作。认真做好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县政府涉法行政事务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参与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重大经济活动、解决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等涉法性事务。年内共审查县政府涉法行政事务376 件,其中一般法律事务362 件,重大合同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 件,出具有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376份,县政府的采纳率达100%。审查的县政府制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5 件。收到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构的复议案件42 件,受理31 件,终止审理2 件,申请人放弃申请2 件,不予受理7 件。受理的复议案件中,纠错率为21.43%。收到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7 件,其中,出庭应诉35 次,指导配合其他部门应诉工作的案件29 件。

(陆梁桂)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