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的约法三章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董必武的约法三章 1949年11月间,董必武因公去南京,随同董老工作的几位同志发现了原中共南京办事处用过的一辆“别克牌”黑色小汽车。大家认为很有纪念意义,想把它要来带回北京。董老知道了,很严肃地对工作人员说:我和你们约法三章: 一、不许向地方要东西; 二、不许以我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https://www.daowen.com) 三、不许接受礼物。 董老最后告诫工作人员:“你们若是违反了,我就送你们到公安局去。” 从那以后,不论谁调到董老身边工作,董老首先申明这个“约法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