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闻文化具有抽象性
既然新闻文化拥有如此的包容性,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主客体都可以称之为文化呢?例如,我们指着一位新闻记者说他是新闻文化,指着一份报纸说它是新闻文化,这看起来显然不合情理。我们说的新闻文化并不是指新闻文化的主客体本身,而是这些主客体身上蕴含的某些具有一定意义的东西。(https://www.daowen.com)
比如,我们研究新闻文化,会翻阅《申报》和旧时期的《大公报》。这些报纸本身不过是普通的纸张、笔墨,然而,透过这些陈旧的物质载体,我们似乎回到了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似乎看到了《大公报》在天津法租界的创办,看到了一次次的政治事件和媒体的立场,透过“杨乃武案”的报道了解了中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何时起步;从“新记”大公报时期的“四不主义”方针受到启发和思考;从《申报》思考媒体如何在盈利与确保新闻真实性、提升新闻质量上实现完美结合……被称为新闻文化的东西必然镌刻了人们生存、活动的具有代表性的痕迹,必然承载了人们为实现自身理想而奋斗的价值所在,必然包含着人们对真、善、美等具有共识性的精神寄托。一位具体的新闻记者、一份具体的报纸,虽然它们本身谈不上是新闻文化,却是新闻文化的承载者。也许这位新记者没有范长江、穆青一样的影响,也许这份报纸没有《申报》《大公报》一样的知名度,但它们的确参与了新闻文化的创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