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球记分方法
2025年11月13日
二、网球记分方法
1.胜1分
遇到下列情况时,判对方胜1分:
①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或脚误时。
②接球员在发来的球没有着地前用球拍击球,或球触及自己的身体及所穿戴的衣物时。
③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还击过网时。
④还击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时。
⑤还击空中球失败时。
⑥在比赛中,击球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时。
⑦“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场地地面。
⑧还击尚未过网的空中球(过网击球)。
⑨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衣物触球。
⑩抛拍击球时。
2.胜一局
运动员每胜一球得1分,先胜4分者胜一局。但遇双方各得3分时,则为“平分”。“平分”后,一方先得1分时,为“接球占先”或“发球占先”。占先后再得1分,才算胜一局。
3.胜一盘
一方先胜六局为胜一盘,但遇双方各胜六局时,一方必须净胜两局才算胜一盘。
4.决胜局(抢七局)
在每盘的局数为6平时,进行决胜局,先得7分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胜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