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根据国家制定的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或国家、省级发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接种第二类疫苗。
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自愿自费选择第二类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第二类疫苗在接种时间上有冲突的,原则上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但在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风险的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如狂犬病疫苗、黄热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种的疫苗,可优先接种(表20-2)。(https://www.dao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