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填表时应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本表供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时使用。

(2)本表由施工单位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逐项填写,并签字。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若本单位工程是由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共同完成,则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填写本单位所涉及的质量检验资料,并在填表人栏签字;由总包单位质检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签字、盖公章;再交该单位工程监理工程师复查,填写复查意见、签字、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3)核查情况栏内,主要应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资料齐备情况进行描述。

(4)检查应按照水利水电行业施工规范、评定标准和评定规程要求逐项进行。

(5)核查意见填写尺度。

1)齐全。指单位工程能按如上(4)所述要求,具体数量和内容完整的技术资料。

2)基本齐全。指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的类别或数量不够完善,但已有资料仍能反映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者。对达不到“基本齐全”要求的单位工程,尚不具备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条件。(https://www.daowen.com)

表1.2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表1.2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示例)

图示

续表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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