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热疗的禁忌证

二、热疗的禁忌证

1.急腹症未确诊前 热疗虽然能减轻疼痛,但易掩盖病情真相,贻误诊断和治疗,有引发腹膜炎的危险。

2.面部危险三角区感染 面部危险三角区血管丰富,并与内海绵窦相通,热疗可促使局部血流量增加,导致细菌及毒素进入血液,促使炎症扩散,造成颅内感染和败血症。

3.软组织损伤和扭伤早期(48小时内)损伤早期常有皮下小血管破裂,用热疗会加重皮下出血和肿胀疼痛。

4.各种出血性疾病 如脏器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热疗有扩张血管,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可增加脏器的血流量和血管的通透性,加重出血。

5.急性炎症反应 如急性牙龈炎、中耳炎、结膜炎等,用热可使局部温度升高,有利于细菌繁殖,加重病情。

6.治疗部位有恶性肿瘤 如皮肤癌或恶性淋巴瘤等,用热会加速恶性肿瘤细胞向全身转移。

7.人体有金属移植物部位 如人工心脏起搏器等,因为金属是热的良导体,易造成烫伤或意外。

8.皮肤疾病 如湿疹、皮肤感染等,用热会加重皮肤受损,增加老人不适。